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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计量:让暖气成为商品

1999-03-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李国军 岳进

体制:非改不可了

我国供暖多年来沿袭的都是前苏联模式,即按照供暖面积一次性收取整个采暖期费用,其中居民所在单位需承担大部分暖费,居民本人仅需象征性地每平方米再补贴0.3元。

但这种收费体制近年来似乎越发不能为人们所接受了。经济效益欠佳的单位囊中羞涩,拖欠采暖费是常有的事。就是那些交得起的单位也要炮制出诸如职代会已通过不再支付职工取暖费等决议来拒缴,口中还念念有词:谁乐意还没采暖就一次交那么多钱,让供热部门去吃利息?另外,由于我国当前采用的仍是一座楼一个系统的单管串联方式,在一座楼里,只要有一户交了费,供热部门就不能停止供热。

一户一表:分户计量

据天津供热办高顺庆高级工程师介绍,在该市已安装并投入使用的热计量系统中,一部分是以南开凯立花园小区为代表的蒸发式热分配系统;另一部分则是以被建设部列为1998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河东区龙潭路小区节能住宅为代表的一户一表热计量系统。其中,前者的工作原理是在不改变原有建筑单管串联的管网模式的前提下,给每一户管道入口处安装一只热计量表通过管道暖气蒸发散热的分配数据来显示居民用热的多少,同时给用户的每一组暖气片上安装一个温度控制阀,用户可自行调节室温。而后者则与新型住宅双管并联式管网结构相适应,采用一户一表式,用户亦可自行控制室温。这使分户计量,用多少热付多少钱成为可能。

政府:还要做些什么

热作为一种商品,其特殊性是不能在市场上像其他商品那样任意流通,所以固定的供热暖气管网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一种带垄断性的基础设施,因而供热部门所做的事情本身应该属于一种政府行为,而并非企业行为。所以热的价格也不能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政府应该拥有热价的制定权。

专家介绍说,即使当前的发达国家,供热收费也不是纯粹地根据实际用热多少来收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即使某一用户外出关断阀门,但由于集中供热部门已将热传输到其邻家,两家一墙之隔,必有温差存在,这部分热耗显然应该考虑。另外,供热部门的人员成本、安装服务成本等等也需考虑到。

用户使用的仅是小小一块热表,但却要带动许多产业的发展。如何规范这个特殊商品市场的秩序,防止供热企业也演变成像当前的电力公司这种垄断性过强的政府、企业双重“怪胎”等等一系列问题,在当前新旧体制的转型时期,政府的宏观调控更显得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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